廣東財經大學關于自考轉考學生問答
1.如何辦理轉出外省手續(xù)?
答:考生如需將我省自考合格成績轉到外省,需滿足轉出的相關要求,并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確認個人信息后,在網上提出轉出申請,然后在當地市考辦規(guī)定時間內向當地縣(區(qū))自考辦提交本人轉出和轉入地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轉考登記表,經省考辦審核通過后,可在每年3月和9月通過全國轉考平臺轉出。具體事宜見廣東省自考管理系統(tǒng)公告。
2.如何辦理外省轉入手續(xù)?
答:考生如需將外省自考合格成績轉到我省,應當在我省獲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取得我省考籍后,再從原考試省辦理轉出手續(xù),并于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確認檔案已經到檔后,在網上提出轉入申請,打印轉考登記表,然后向當地縣(區(qū))自考辦提交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轉考登記表,以及轉入外檔號,提交材料并經市考辦審核通過。30個工作日后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查詢辦理結果。具體事宜見廣東省自考管理系統(tǒng)公告。
3.檔案轉到廣東后,需要再轉回原地或其他省份,怎么辦?
答:請先完成外省轉入手續(xù),再申請辦理轉出外省手續(xù)。
4.檔案已轉出省外,現(xiàn)在需要轉回廣東,怎么辦?
答:考生需自行聯(lián)系對方省自考辦,按對方省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將檔案退回我省,我省按照外省轉入的業(yè)務流程進行辦理。
5.為什么我實際轉入廣東的課程比我從外省轉出的課程少?
答:如果在外省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在廣東省沒有開設,則我省無法接收。實踐考核課程,省考辦將不予直接轉入,考生可聯(lián)系轉入地主考學校,如果主考學校同意接收此實踐考核課程成績,則由主考學校按實踐課程上報流程上報成績。
6.因為工作變動,我將搬遷至其他省份生活,已經取得的自考成績還有效嗎?
答:可以到所在市自考辦辦理轉出考籍手續(xù),將我省的自考合格成績轉到目的省,確認轉出后再到目的省辦理轉入手續(xù)。轉出后的合格成績在我省自動失效。
7.本省外市的考號能否在其他市參加自學考試,能否在其他市辦理畢業(yè)登記?
答:可以,只要是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號,在全省范圍內通用。
8.在外(本)省辦理自考檔案轉出(入)手續(xù),可以自己帶檔案辦理相關手續(xù)嗎?
答:不可以。從2016年1月1日開始,自學考試省際間轉考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試中心函〔2015〕71號)的要求,全國統(tǒng)一實行電子轉考。因此,我省自考考生考籍檔案轉出或轉入本省時,不再由省考辦以機要形式寄送紙質考籍檔案,而是由省考辦通過電子轉考平臺進行寄發(fā)和接收考生的考籍電子檔案。
9.轉出后,能否繼續(xù)在廣東省報考?
答:考籍檔案轉出手續(xù)辦理完結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績,原準考證注銷,不能繼續(xù)在廣東省辦理自考業(yè)務。
10.轉出憑證在哪里出?
答:在各市自考辦辦理完轉出手續(xù)后,由市考辦出具。
11.參加自學考試的過程中,不想繼續(xù)參加原專業(yè)考試了,想轉換為其他專業(yè),該怎么辦?
答:考生如需從A專業(yè)轉到B專業(yè),無需辦理任何手續(xù),只要按B專業(yè)的專業(yè)計劃修完課程,申請畢業(yè)時選擇B專業(yè)即可。
12.如何辦理合并準考證手續(xù)?
答:考生如持有兩個或以上我省自學考試準考證,需辦理合并準考證手續(xù),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確認個人信息后,在網上提出合并準考證申請,并向當地縣(區(qū))自考辦提交源準考證、目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查詢辦理結果。辦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準考證,源準考證作廢,不能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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