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普通專升本工作基本安排及要求

瀏覽次數(shù):次 發(fā)布時間:2021-08-17
2019年普通專升本工作基本安排及要求
時  間 工作內容 工作要求
5月14日前 各舉辦高校在校園網(wǎng)或工作網(wǎng)站上公布本校專升本招生專業(yè)、計劃、考試科目及專升本招生簡章。 所有招生信息、咨詢電話、投訴電話(或其它方式)均在網(wǎng)上公布。
5月29日前 符合條件的應屆高職高專畢業(yè)生、退役士兵考生到舉辦高校辦理報名手續(xù)。(各舉辦高??筛鶕?jù)省教育廳要求,結合各校實際制定詳細報名辦法)。 申請表和成績單需經(jīng)學生本人所在高校相關職能部門蓋章審核確認。須考生本人親自進行現(xiàn)場確認。
6月10日前 舉辦高??筛鶕?jù)報名情況,在本校年度普通專升本總計劃數(shù)內適當調整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專業(yè)增減調整情況由學校負責及時向社會公示。 公示時間為7天,最終錄取嚴格按調整后公示的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執(zhí)行。
6月20日前 舉辦高校對報名審核通過的學生,通知其到學校領取準考證并熟悉考場,具體時間由各舉辦高校確定。 領取準考證的方法、時間等在招生簡章內說明
6月22日 舉辦高校組織專升本考試。 考試時間統(tǒng)一定在6月22日,確需一天以上考試時間的,第二天考試安排在6月23日。
7月22日前 專升本舉辦高校公布考試成績,公示擬錄取名單,并向省教育廳報送擬錄取學生名單。 在校園網(wǎng)或工作網(wǎng)站公布考試成績,須一并公布考生復查分數(shù)的有關程序、要求。
在校園網(wǎng)或工作網(wǎng)站公示錄取線、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須一并公布接受異議處理的有關程序、要求。
8月10日前 省教育廳集中進行錄取名單復核。 學籍審核無問題的錄取考生,由舉辦高校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安排報到等事宜。

原標題: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9年湖北省高等學校普通專升本工作的通知
來源:http://jyt.hubei.gov.cn/content.php?id=2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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