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自考圖書如何辦理過戶
(1)辦理時間:上半年3月1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日至5日(工作日)
(2)辦理地點: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辦公室
(3)辦理手續(xù):考生須持有效身份證、轉出準考證、轉入準考證向省考務管理中心自考辦公室提交轉學申請,并無帽近照,現(xiàn)場確認轉學電子檔案信息,并在省自考辦公室出具的《高等教育自考轉(轉出)登記表》上簽字。
(4)搬運要求:
(1)考生在轉校地取得一門或多門課程的合格成績,取得轉校地注冊后,再辦理轉校手續(xù);
2 .考生在休學或延期畢業(yè)期間,不得因違反相關考試紀律而轉出;
3 .取得某一專業(yè)全部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到原報考省考辦辦理畢業(yè)手續(xù),不得轉出;
(4)免修課程、實踐環(huán)節(jié)考試成績、畢業(yè)(設計)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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