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首大學“專升本”選拔考試 命題與評卷工作規(guī)定

瀏覽次數:次 發(fā)布時間:2020-04-26

2020吉首大學“專升本”選拔考試

命題與評卷工作規(guī)定

“專升本”選拔考試是選拔性考試,命題和評卷工作是選拔考試的關鍵一環(huán)。為使我校“專升本”選拔考試順利進行,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選拔優(yōu)秀人才升入我校繼續(xù)本科的學習,特制訂本規(guī)定。

一、命題工作

(一)原則

1.科學性原則。遵循本科人才培養(yǎng)方案和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及培養(yǎng)規(guī)律,積極運用教育評價與教育考試的理論、方法和技術,突出考生基本素質、一般能力和專業(yè)基本素養(yǎng)的考查,著力提高考試有效性。

2.規(guī)范性原則。強化命題工作管理,做到組織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合理、操作嚴格,確保命題工作質量。

3.安全性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將安全保密措施和要求貫徹到命題工作的每個環(huán)節(jié)和各個方面,將安全保密責任層層落實到每一個職能崗位,確保命題工作安全。

(二)組織工作

1、各學院應加強對命題工作的領導,指定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習水平較高并且近期承擔教學工作的人員擔任命題工作。命題人員原則上應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職稱,命題人員只能參加一門考試科目的命題工作。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本?!皩I尽笨荚嚨娜藛T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考專業(yè)各科試題的命題和審題工作??鐚W院的同一科目的命題由教務處指定學院負責。

(三)具體要求

1.命題應嚴格按照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考試科目進行命題,不得隨意更改考試科目名稱,必須做到公布科目和試卷上課程名稱的一致性。

2.考試范圍確定??荚噧热輵Y合大學本科培養(yǎng)目標確定,以必備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為考查重點,突出考查分析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參照《吉首大學專升本考核大綱模板》制定《專升本考試相應課程考核大綱》。

3.試卷結構設計。按照學科專業(yè)特點,合理設計題型、題量和難度,保證擇優(yōu)選拔所需要的區(qū)分度,一般應使優(yōu)秀的專科畢業(yè)生獲得及格或及格以上的成績,試卷難度應保持基本穩(wěn)定。每科考試時間為2小時,試題的題量以能夠使優(yōu)秀考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檢查時間為宜。為了便于選拔優(yōu)秀考生,試題中應有一部分用以測驗考生掌握該門課程的深度和融會貫通、獨立思考以及靈活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內容。這類題目應區(qū)別專業(yè)和科目情況,占有適當比重。

4.試題表述。試卷中不得出現(xiàn)政治性和科學性的錯誤,題意清晰明確,文字準確簡練,避免考生誤解。試題應寫明答題要求,按流水號順序編排,每道題的分值應注明。命題中應注意考務規(guī)則中的有關規(guī)定,必要的原始數據、圖表和資料須在試卷中提供。要求題卷分離,命題紙只作命題用,題與題之間不必留出答題空間,考試時將專門發(fā)給考生答題紙。

5.試卷審核。試卷審核包括內容審核和形式審查。實行命題責任制,內容審核和形式審查由命題老師本人負責,對試卷內容的政治性、正確性、準確性、規(guī)范性和試卷結構完整性進行審核,核對科目名稱,核對題號、題分和總分。除專業(yè)技能課程外其他課程均采用筆試形式,各科試題滿分分值均為100分。

6.每科試卷包括結構完全相同的A卷和B卷兩套以及相應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A、B卷的重復率不超過5%。試題內容與前兩屆同一課程試題的重復率應控制在30%以內。

7.命題工作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專用計算機上或者命題人員私人用于教學的計算機上完成,命題人員不得保留試題副本;命題結束后立即銷毀與試題有關的草稿紙(含電子文本)等材料;嚴禁在公用計算機或者服務器上進行命題工作;不得將試題以電子郵件等方式通過互聯(lián)網傳遞。

8.命題人員在完成命題后,要對試題認真核對,防止差錯,命題和審核完成后必須密封并在封條騎縫處簽字,在2020年4月22日前由本人親自交教務處考試中心辦公室,再由教務處考試中心按機要文件妥善保管。

9.在“專升本”選拔考試時,要求有關考試科目的命題人員不外出,以便處理考試中因試題引起的偶發(fā)事件。

10.各學院在命題過程中,按照保密工作規(guī)定對有關的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并簽訂保密責任書,嚴格做好保密工作。命題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特別是要信守承諾,保守秘密,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專升本考試輔導活動,不參與任何與專升本考試內容有關的咨詢活動,不參與任何與專升本考試有關的復習資料編寫、出版等活動,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試題的內容和命題工作情況。命題人員要簽訂《吉首大學專升本考試命題責任書》(交試卷時一同上交考試中心),過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員均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相應刑事責任。命題人員的姓名要對外保密。如發(fā)現(xiàn)有泄密情況,必須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補救。對泄密者要視其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并依法處理。

二、評卷工作

(一)評卷原則

1.必須本著對國家負責、對考生負責的精神,以高度的責任感認真做好評卷工作。

2.評卷工作要貫徹“嚴格公正、評分準確”的原則,做到寬嚴合理,盡量減少主觀誤差,提高評分的科學性,做到客觀、公正。

3.要堅持“評卷教師對評閱的試卷質量負責”的原則。

4.評卷要嚴格按照“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進行,評卷標準要始終如一。

5.應選聘工作責任心強,業(yè)務水平較高,嚴守紀律,當年無親屬參加該專業(yè)考試的人員參加評卷工作。

(二)評卷組織工作

1.各學院要成立“專升本”選拔考試各專業(yè)評卷小組,組長由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擔任,成員由各專業(yè)有關老師組成。

2.評卷小組原則上以原命題老師為基礎,各科目評卷人員一般不少于兩人。評卷人員評卷前到考試中心填寫《吉首大學專升本考試閱卷責任書》。

3.各專業(yè)評卷小組名單應在規(guī)定時間報教務處考試中心備案。

(三)評卷具體要求

1.試卷在考場交卷時分考場裝訂密封,教務處考試中心進行復檢,然后發(fā)放給評卷人員。評卷、復核人員應在規(guī)定位置進行評閱、計分、簽名。

2.評卷一律使用紅墨水筆,記分數字必須清楚,嚴禁涂抹和亂劃分數,如有改動,須在改動處簽名。

3.評卷人員要愛護試卷,不得損壞試卷,評卷時不準撕破密封簽,不準揭封試卷;如發(fā)現(xiàn)有倒裝、密封不嚴、卷面有標記等特殊情況,應立即交回評卷材料組按規(guī)定處理。

4.評卷工作中如有疑難問題和特殊情況,可由評卷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并經教務處同意后實施。

5.評卷時不準會客、使用通訊工具,不準私自進入試卷保管處,不準查詢考生分數。

6.評卷期間,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進行監(jiān)督,一律佩帶工作證,工作證不準轉借他人。

7.評卷工作應在指定時間、指定場所進行,試卷不得帶出閱卷室。

8.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按有關規(guī)定認真做好試卷的交接、收發(fā)、保管等工作。

9.評卷期間,要指定專人認真做好試卷收發(fā)、傳遞和保管工作。試卷評閱后要當天收回集中保管。

10.評卷教師要遵守評卷紀律,不得向外泄漏評卷情況。

11.評卷過程中,應組織專人進行復查,以糾正錯漏或寬嚴不當等現(xiàn)象,確保評卷工作的質量。復核人員要對試卷最后評定負責任。復查后如發(fā)現(xiàn)需要更正的(如漏評或登分錯誤),必須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批準簽字并說明緣由。

12.評卷工作結束后,由學籍科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完成拆封和登分工作。

13.認真做好每一個考生成績的登分工作,不得隨意更改考試成績。保存好成績的電子文檔,并發(fā)送一份給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

14.考生不得查閱試卷。考生如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向教務處學籍科提出申請復查成績,教務處組織專人認真復查后將復查結果通知考生本人。復查僅限于是否漏評、漏登、或累計總分是否有錯,其它概不更改。

15.對違反紀律、泄密、營私舞弊或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三、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實施,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如湖南省出臺新的有關規(guī)定則以湖南省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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