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自考專升本財經類經濟法概論考點之運輸合同

瀏覽次數:次 發(fā)布時間:2022-01-19

2016年湖北省財經法律概論考試中心運輸合同

1、運輸合同的定義和特征

(1)定義: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某一地點運輸到指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2)特點:①其目的是運輸;②雙務有償合同;③多為格式合同;④客運合同的承運人有強制締約的義務。


2 .客運合同的定義和特征

定義:承運人將旅客及其行李運送到約定地點,旅客支付運費的合同。

(2)特點:①目的是運送旅客;②采取票的形式;③包括行李運輸。

(3)旅客運輸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①承運人的主要義務是:告知義務;安全運輸義務;約定的運輸和救助義務。②旅客的主要義務:支付運費;不攜帶違禁品;根據客票上記錄的時間攜帶。


3 .貨運合同的定義和特征

(1)定義:當承運人表示托運人委托的貨物已交付至指定地點時,托運人將支付費用。

(2)特點:經常涉及第三人。

(3)貨運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①托運人的主要義務:如實申報托運貨物;根據合同交付貨物并辦理相關手續(xù);交費。②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分配適當的運輸工具和設備;安全保證;及時通知收貨人。③收貨人的主要義務:驗貨和收貨;支付托運人少付或未付運費或其他費用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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