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律師專業(yè)2005實行新考試計劃

瀏覽次數(shù):次 發(fā)布時間:2022-01-19

  2001年,為適應新形勢下司法隊伍建設的需要,經司法部和全國考委協(xié)商,對律師專業(yè)考試計劃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專業(yè)考試計劃已于2002年上半年開始實施。2002年11月,司法部提出,由于全國司法考試進行了較大調整,要求對新實施的律師專業(yè)進行調整。依據全國考委辦函31號文件精神,決定對律師專業(yè)(專、本科)部分考試課程進行調整。

  調整后的律師專業(yè)(本科)共設14門必考課,累計學分不低于68分。另設免考外語加考課4門,累計學分不低于14學分。本科段中增加必考課《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3學分)。

  原律師專業(yè)(本科)中必考課《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3學分)和《司法鑒定概論》(4學分)調整為二門課程選考一門。

  原律師專業(yè)(??疲┲械摹斗晌臅c律師實務寫作》(4學分)改為《法律文書寫作》(3學分),??贫螌W分累計為69學分。

  已取得《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3學分)或《司法鑒定概論》(4學分)單科合格證者,可以頂替《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3學分)。已取得《法律文書與律師實務寫作》(4學分)單科合格證書者,可以頂替《法律文書寫作》(3學分)。

  為使專業(yè)調整平穩(wěn)過渡,2004年仍按調整前的計劃安排考試,調整后的新計劃從2005年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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